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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学院201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发布人: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8-04-25    浏览次数:

武汉学院(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学院)于2003年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由湖北省教育厅主管。现设有43个专业,涵盖艺术学、理学、工学、文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八个学科门类,现有在校学生12000余人。武汉学院以“建设一流大学,培养行业领军人才”为定位,理工文兼收并蓄,大力发展跨学科专业,实施全人发展和成果导向型教育。学校着力打造优质的专业教学能力,应用现代信息科技,推进教学改革;以全人教育为核心,推动一流学风和校风的形成;实施“首选毕业生”计划,为培养行业领军人才助力。

武汉学院艺术设计系创建于2004年,现有在校生1100余人。师资力量和科研实力雄厚,教师团队中有包括4位博士生导师在内的27名业内专家学者。近年来,师生在各类专业比赛、展览中取得优秀成绩,获国家级奖项158个(一等奖38、二等奖57、优秀奖63)、省级奖项218个(佳作奖60、优秀奖158)。

一、专业简介

视觉传达设计

本专业旨在培养具备宽泛的人文学科背景、扎实的专业理论及应用的视觉传达设计人才,培养学生在字体、标志、海报、包装、广告、UI、会展等方面的设计能力。学生毕业后可在广告公司、设计公司担任平面设计师;在电视台、报社、杂志社、大型网站等单位的设计部门担任美术编辑;在企事业单位的策划部门担任设计师等。

主干课程:中外设计艺术史、文字与版式、包装设计、UI设计、书籍设计、设计心理学、印刷工艺、网页设计、广告设计、品牌形象策划等。

环境设计

本专业主要培养学生在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配置与造景设计、园林工程施工、室内外装饰设计、空间设计等方面的能力,牢固掌握城市园林方面必须的专业文化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学生可从事环境艺术设计、室内设计、会展设计、建筑效果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效果图设计、工装设计、预算员、设计师助理、施工监理等工作。

主干课程:世界建筑及环境设计发展史、人机工程学、建筑制图、室内外设计效果图表现技法、室内空间设计、CAD环艺设计、3DMAX建模与渲染、建筑装饰工程预算、展示设计、园林设计等。

产品设计

本专业重点定位于生活产品设计和时尚用品设计。部分课程采取校企合作教学,专业工作室与国内著名企业共建,利用校内外实验基地进行合作教学;部分工学课程由知名企业工程师承担。毕业生多从事产品设计、研发或市场企划工作,也可在传媒、时尚、环境和工艺美术等多种行业从事设计、研发、设计管理等工作。

主干课程:人机工程学、产品形态与结构设计、模型制作与工艺、计算机辅助设计(RHINO+3DMAX)、产品开发与品牌策划等。

产品设计(珠宝设计)

本专业要求熟练掌握首饰设计的创作过程、珠宝首饰手绘表现技法、电脑首饰绘图技法、首饰制作工艺的过程和技巧等,了解特种工艺的制作方法,具有良好的动手能力。毕业生能在珠宝领域从事珠宝的设计、制作、销售、企业管理、品牌设计等工作,也可在珠宝鉴定、质检、采购、专业服务机构、典当行或公共事业单位从事相关工作。

主干课程:宝石学、珠宝首饰设计基础、珠宝首饰制作基础、蜡雕学、时尚配饰、珠宝首饰主题设计、珐琅制作工艺、珠宝首饰品牌设计、数字化产品设计(JCAD)、珠宝高级定制设计等。

数字媒体艺术

本专业培养能够运用艺术创新思维为互联网、移动媒体、网络电视等新媒体进行网站页面、数码视频编辑、人机交互界面、网络广告、游戏、动画制作、网络视频、用户体验等应用设计;同时了解数字内容的生产、传播,掌握电子商务、创意策划、运营管理等新媒体行业专业技能,能在专业设计领域、企事业单位、影视公司、游戏机构、电视台、媒体等部门,利用新媒体进行艺术创作及设计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主干课程:设计美学、数字图像处理、网页设计、视频特技与非线性编辑、动画后期合成、虚拟现实、数字二维动画制作、三维游戏设计移动端、APP交互设计实践、数字影视编辑训练等。

影视摄影与制作

本专业旨在培养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影视摄影、影视特效、网络内容编辑与制作、图片摄影、无人机航拍、VR新媒体影像艺术创作等相关技能,能在政府机关及各门户网站、各级广播电视台、电影制作单位、影视传媒公司、新媒体单位从事视频、图片、新媒体艺术的拍摄与后期特效制作工作,具有一定的人文素养与创新精神的影视类应用型人才。

主干课程:影视摄影技术、非线性编辑、数字音频技术、影视特效制作、纪录片创作、导演基础、无人机航拍技术、虚拟现实成像技术、广告摄影、人像摄影、数字图像处理等。

二、招生计划

层次

专业名称

计划数

(拟)

学费标准

(万元/年)

本科

视觉传达设计

370

2

环境设计

2

产品设计

2

产品设计(珠宝设计)

2

数字媒体艺术

2

影视摄影与制作

2

专科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60

1.3

1、最终计划以各省招办统一发布的数据为准,各专业不局限招生计划数多少,按考生“专业1”志愿录取。

2、最终学费标准按湖北省物价局2018年备案的标准执行。

三、录取原则

1、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省组织的艺术类(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达到该省划定的统考合格控制分数线。

2、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艺术类(美术类)专业文化控制分数线。

3、考生按生源所在省招办规定填报我校专业志愿。按各省规定的录取时间、录取批次、录取方式录取。

4、我校艺术类专业不组织校考,认可各省统考成绩及投档成绩。认可各省加分政策,不设立专业分数级差。

5、所有专业不限制男女比例,不限制外语应试语种。

6、调档数为招生计划数的120%,最终比例执行各省规定。对进档考生,择优录取。

7、对考生的身体健康情况考核按各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有关要求执行。

8、已录取考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入学,逾期不报到者,视其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四、其它说明

1、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招生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和考生监督。

2、新生入校后学校将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经查证有不符合教育部招生规定、考试有舞弊行为等不符合入学资格的,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3、本招生简章由武汉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黄家湖大道333号

招办电话:(027)81299991、81299999



武汉学院微信

武汉学院

2018年4月24日

附:武汉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湖北本科)

年份

批次线

录取最高分

录取平均分

录取最低分

2015

文:285、艺:183、综:447.6

569.6

509.5

490.8

2016

文:288、艺:183、综:450.0

570.4

511.8

491.6

2017

文:275、艺:183、综:439.6

564.4

506.7

493.2